國務院關于
依托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發〔2014〕39號>
發布時間:2015年11月12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長江是貨運量位居全球內河第一的黃金水道,長江通道是我國國土空間開發最重要的東西軸線,在區域發展總體格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依托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打造中國經濟新支撐帶,是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謀劃中國經濟新棋局作出的既利當前又惠長遠的重大戰略決策。為進一步開發長江黃金水道,加快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
長江經濟帶覆蓋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慶、四川、云南、貴州等11省市,面積約205萬平方公里,人口和生產總值均超過全國的40%。長江經濟帶橫跨我國東中西三大區域,具有獨特優勢和巨大發展潛力。改革開放以來,長江經濟帶已發展成為我國綜合實力最強、戰略支撐作用最大的區域之一。在國際環境發生深刻變化、國內發展面臨諸多矛盾的背景下,依托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有利于挖掘中上游廣闊腹地蘊含的巨大內需潛力,促進經濟增長空間從沿海向沿江內陸拓展;有利于優化沿江產業結構和城鎮化布局,推動我國經濟提質增效升級;有利于形成上中下游優勢互補、協作互動格局,縮小東中西部地區發展差距;有利于建設陸海雙向對外開放新走廊,培育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有利于保護長江生態環境,引領全國生態文明建設,對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和深遠戰略意義。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規劃和政策的引導作用,以改革激發活力、以創新增強動力、以開放提升競爭力,依托長江黃金水道,高起點高水平建設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推動上中下游地區協調發展、沿海沿江沿邊全面開放,構建橫貫東西、輻射南北、通江達海、經濟高效、生態良好的長江經濟帶。
(二)基本原則。
改革引領、創新驅動。堅持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推動重點領域改革先行先試。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增強市場主體創新能力,促進創新資源綜合集成,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
通道支撐、融合發展。以沿江綜合運輸大通道為支撐,促進上中下游要素合理流動、產業分工協作。著力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積極引導沿江城鎮布局與產業發展有機融合,持續增強區域現代農業、特色農業優勢。
海陸統籌、雙向開放。深化向東開放,加快向西開放,統籌沿海內陸開放,擴大沿邊開放。更好推動“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更好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形成全方位開放新格局。
江湖和諧、生態文明。建立健全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長江全流域生態環境監管和綜合治理,尊重自然規律及河流演變規律,協調好江河湖泊、上中下游、干流支流關系,保護和改善流域生態服務功能,推動流域綠色循環低碳發展。
(三)戰略定位。
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內河經濟帶。發揮長江黃金水道的獨特作用,構建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推動沿江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打造世界級產業集群,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使長江經濟帶成為充分體現國家綜合經濟實力、積極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的內河經濟帶。
東中西互動合作的協調發展帶。立足長江上中下游地區的比較優勢,統籌人口分布、經濟布局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揮長江三角洲地區的輻射引領作用,促進中上游地區有序承接產業轉移,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激發內生發展活力,使長江經濟帶成為推動我國區域協調發展的示范帶。
沿海沿江沿邊全面推進的對內對外開放帶。用好海陸雙向開放的區位資源,創新開放模式,促進優勢互補,培育內陸開放高地,加快同周邊國家和地區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強與絲綢之路經濟帶、海上絲綢之路的銜接互動,使長江經濟帶成為橫貫東中西、連接南北方的開放合作走廊。
生態文明建設的先行示范帶。統籌江河湖泊豐富多樣的生態要素,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文明建設,構建以長江干支流為經脈、以山水林田湖為有機整體,江湖關系和諧、流域水質優良、生態流量充足、水土保持有效、生物種類多樣的生態安全格局,使長江經濟帶成為水清地綠天藍的生態廊道。
二、提升長江黃金水道功能
充分發揮長江運能大、成本低、能耗少等優勢,加快推進長江干線航道系統治理,整治浚深下游航道,有效緩解中上游瓶頸,改善支流通航條件,優化港口功能布局,加強集疏運體系建設,發展江海聯運和干支直達運輸,打造暢通、高效、平安、綠色的黃金水道。
(四)增強干線航運能力。加快實施重大航道整治工程,下游重點實施12.5米深水航道延伸至南京工程;中游重點實施荊江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加強航道工程模型試驗研究;上游重點研究實施重慶至宜賓段航道整治工程。加快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研究推廣三峽船型和江海直達船型,鼓勵發展節能環保船舶。
(五)改善支流通航條件。積極推進航道整治和梯級渠化,提高支流航道等級,形成與長江干線有機銜接的支線網絡。加快信江、贛江、江漢運河、漢江、沅水、湘江、烏江、岷江等高等級航道建設,研究論證合裕線、嘉陵江高等級航道建設和金沙江攀枝花至水富段航運資源開發。抓緊實施京杭運河航道建設和船閘擴能工程,系統建設長江三角洲地區高等級航道網絡,統籌推進其他支流航道建設。
(六)優化港口功能布局。促進港口合理布局,加強分工合作,推進專業化、規模化和現代化建設,大力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加快上海國際航運中心、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重慶長江上游航運中心和南京區域性航運物流中心建設。提升上海港、寧波—舟山港、江蘇沿江港口功能,加快蕪湖、馬鞍山、安慶、九江、黃石、荊州、宜昌、岳陽、瀘州、宜賓等港口建設,完善集裝箱、大宗散貨、汽車滾裝及江海中轉運輸系統。
(七)加強集疏運體系建設。以航運中心和主要港口為重點,加快鐵路、高等級公路與重要港區的連接線建設,強化集疏運服務功能,提升貨物中轉能力和效率,有效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推進港口與沿江開發區、物流園區的通道建設,拓展港口運輸服務的輻射范圍。
(八)擴大三峽樞紐通過能力。挖掘三峽及葛洲壩既有船閘潛力,完善公路翻壩轉運系統,推進鐵路聯運系統建設,建設三峽樞紐貨運分流的油氣管道,積極實施貨源地分流。加快三峽樞紐水運新通道和葛洲壩樞紐水運配套工程前期研究工作。
(九)健全智能服務和安全保障系統。完善長江航運等智能化信息系統,推進多種運輸方式綜合服務信息平臺建設,實現運輸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加強多部門信息共享,建設長江干線全方位覆蓋、全天候運行、具備快速反應能力的水上安全監管和應急救助體系。
(十)合理布局過江通道。統籌規劃建設過江通道,加強隧道橋梁方案比選論證工作,充分利用江上和水下空間,推進鐵路、公路、城市交通合并過江;優化整合渡口渡線,加強渡運安全管理,促進過江通道與長江航運、防洪安全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
三、建設綜合立體交通走廊
依托長江黃金水道,統籌鐵路、公路、航空、管道建設,加強各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和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加快多式聯運發展,建成安全便捷、綠色低碳的綜合立體交通走廊,增強對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戰略支撐力。
(十一)形成快速大能力鐵路通道。建設上海經南京、合肥、武漢、重慶至成都的沿江高速鐵路和上海經杭州、南昌、長沙、貴陽至昆明的滬昆高速鐵路,連通南北高速鐵路和快速鐵路,形成覆蓋50萬人口以上城市的快速鐵路網。改擴建沿江大能力普通鐵路,規劃建設衢州至麗江鐵路,提升滬昆鐵路既有運能,形成覆蓋20萬人口以上城市客貨共線的普通鐵路網。
(十二)建設高等級廣覆蓋公路網。以上海至成都、上海至重慶、上海至昆明、杭州至瑞麗等國家高速公路為重點,建成連通重點區域、中心城市、主要港口和重要邊境口岸的高速公路網絡。提高國省干線公路技術等級和安全服務水平,普通國道二級及以上公路比重達到80%以上。加快縣鄉連通路、資源開發路、旅游景區路、山區扶貧路建設,實現具備條件的鄉鎮、建制村通瀝青(水泥)路。
(十三)推進航空網絡建設。加快上海國際航空樞紐建設,強化重慶、成都、昆明、貴陽、長沙、武漢、南京、杭州等機場的區域樞紐功能,發揮南昌、合肥、寧波、無錫等干線機場作用,推進支線機場建設,形成長江上、中、下游機場群。完善航線網絡,提高主要城市間航班密度,增加國際運輸航線。深化空域管理改革,大力發展通用航空。依托空港資源,發展臨空經濟。
(十四)完善油氣管道布局。統籌油氣運輸通道和儲備系統建設,合理布局沿江管網設施。加強長江三角洲向內陸地區、沿江地區向腹地輻射的原油和成品油輸送管道建設,完善區域性油氣管網,加快互聯互通,形成以沿江干線管道為主軸,連接沿江城市群的油氣供應保障體系。
(十五)建設綜合交通樞紐。按照“零距離換乘、無縫化銜接”要求,加強水運、鐵路、公路、航空和管道的有機銜接,建設和完善能力匹配的集疏運系統。加快建設上海、南京、連云港、徐州、合肥、杭州、寧波、武漢、長沙、南昌、重慶、成都、昆明、貴陽等14個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有序發展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提高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運行效率,增強對產業布局的引導和城鎮發展的支撐作用。
(十六)加快發展多式聯運。抓緊制定標準規范,培育多式聯運經營人,鼓勵發展鐵水、公水、空鐵等多式聯運,提高集裝箱和大宗散貨鐵水聯運比重。加快智能物流網絡建設,增強沿江物流園區綜合服務功能,培育壯大現代物流企業,形成若干區域性物流中心,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四、創新驅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順應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趨勢,推動沿江產業由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大幅提高服務業比重,引導產業合理布局和有序轉移,培育形成具有國際水平的產業集群,增強長江經濟帶產業競爭力。
(十七)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強化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引導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培育若干領軍企業。設立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深化產學研合作,鼓勵發展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在統籌考慮現狀和優化整合科技資源的前提下,布局一批國家工程中心(實驗室)和企業技術中心。運用市場化機制探索建立新型科研機構,推動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深化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改革。發揮上海張江、武漢東湖自主創新示范區和合蕪蚌(合肥、蕪湖、蚌埠)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的引領示范作用,推進長株潭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推進攀西戰略資源創新開發。研究制定長江經濟帶創新驅動產業轉型升級方案。
(十八)推進信息化與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沿江地區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上海、南京、武漢、重慶、成都等骨干節點,進一步加強網間互聯互通,增加中上游地區光纜路由密度。大力推進有線和無線寬帶接入網建設,擴大4G(第四代移動通信)網絡覆蓋范圍。推進沿江下一代互聯網示范城市建設,優化布局數據中心,繼續完善上海、云南面向國際的陸海纜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形成新興產業,推動生產組織、企業管理、商業運營模式創新。推動沿江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建設,加快農業、制造業和服務業的電子商務應用。
(十九)培育世界級產業集群。以沿江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為載體,以大型企業為骨干,打造電子信息、高端裝備、汽車、家電、紡織服裝等世界級制造業集群,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長江口造船基地和長江中游軌道交通裝備、工程機械制造基地,突破核心關鍵技術,培育知名自主品牌。在沿江布局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和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推動石化、鋼鐵、有色金屬等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沿江煉化一體化和園區化發展,提升油品質量,加快鋼鐵、有色金屬產品結構調整,淘汰落后產能。
(二十)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改革服務業發展體制,創新發展模式和業態,擴大服務業對內對外開放,放寬外資準入限制。圍繞服務實體經濟,優先發展金融保險、節能環保、現代物流、航運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圍繞滿足居民需求,加快發展旅游休閑、健康養老、家庭服務、文化教育等生活性服務業。依托國家高技術服務業基地,發展信息技術、電子商務、研發設計、知識產權、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服務產業。積極推動區域中心城市逐步形成以服務業為主的產業結構。充分發揮長江沿線各地獨具特色的歷史文化、自然山水和民俗風情等優勢,打造旅游城市、精品線路、旅游景區、旅游度假休閑區和生態旅游目的地,大力發展特色旅游業,把長江沿線培育成為國際黃金旅游帶。
(二十一)打造沿江綠色能源產業帶。積極開發利用水電,在做好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以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等為重點,加快水電基地和送出通道建設,擴大向下游地區送電規模。加快內蒙古西部至華中煤運通道建設,在中游地區適度規劃布局大型高效清潔燃煤電站,增加電力、天然氣等輸入能力。研究制定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行動計劃,大力發展分布式能源、智能電網、綠色建筑和新能源汽車,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變革。立足資源優勢,創新體制機制,推進頁巖氣勘查開發,通過競爭等方式出讓頁巖氣探礦權,建設四川長寧—威遠、滇黔北、重慶涪陵等國家級頁巖氣綜合開發示范區。穩步推進沿海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建設,統籌利用國內外天然氣,提高居民用氣水平。
(二十二)提升現代農業和特色農業發展水平。保護和利用好長江流域寶貴農業資源,推進農產品主產區特別是農業優勢產業帶和特色產業帶建設,建設一批高水平現代農業示范區,推進國家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建設,著力打造現代農業發展先行區。上游地區立足山多草多林多地少的資源條件,在穩定優勢農產品生產的基礎上,大力發展以草食畜牧業為代表的特色生態農業和以自然生態區、少數民族地區為代表的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中游地區立足農業生產條件較好、耕地資源豐富的基礎,強化糧食、水產品等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積極發展現代種業,打造糧食生產核心區和主要農產品優勢區。下游地區立足人均耕地資源少、資本技術人才資源優勢,在穩定糧食生產的同時,大力發展高效精品農業和都市農業,加快推進標準化生產和集約化品牌化經營。
(二十三)引導產業有序轉移和分工協作。按照區域資源稟賦條件、生態環境容量和主體功能定位,促進產業布局調整和集聚發展。在著力推動下游地區產業轉型升級的同時,依托中上游地區廣闊腹地,增強基礎設施和產業配套能力,引導具有成本優勢的資源加工型、勞動密集型產業和具有市場需求的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向中上游地區轉移。支持和鼓勵開展產業園區戰略合作,建立產業轉移跨區域合作機制,以中上游地區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為載體,建設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和加工貿易梯度轉移承接地,推動產業協同合作、聯動發展。借鑒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加強對產業轉移的引導,促進中上游特別是三峽庫區產業布局與區域資源生態環境相協調,防止出現污染轉移和環境風險聚集,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
五、全面推進新型城鎮化
按照沿江集聚、組團發展、互動協作、因地制宜的思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優化城鎮化布局和形態,增強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創新城鎮化發展體制機制,全面提高長江經濟帶城鎮化質量。
(二十四)優化沿江城鎮化格局。以沿江綜合運輸大通道為軸線,以長江三角洲、長江中游和成渝三大跨區域城市群為主體,以黔中和滇中兩大區域性城市群為補充,以沿江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為依托,促進城市群之間、城市群內部的分工協作,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和聯通,優化空間布局,推動產城融合,引導人口集聚,形成集約高效、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發展格局。
(二十五)提升長江三角洲城市群國際競爭力。促進長江三角洲一體化發展,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充分發揮上海國際大都市的龍頭作用,加快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建設。提升南京、杭州、合肥都市區的國際化水平。推進蘇南現代化建設示范區、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皖江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皖南國際文化旅游示范區建設和通州灣江海聯動開發。優化提升滬寧合(上海、南京、合肥)、滬杭(上海、杭州)主軸帶功能,培育壯大沿江、沿海、杭湖寧(杭州、湖州、南京)、杭紹甬舟(杭州、紹興、寧波、舟山)等發展軸帶。合理劃定中心城市邊界,保護城郊農業用地和綠色開敞空間,控制特大城市過度蔓延擴張。
(二十六)培育發展長江中游城市群。增強武漢、長沙、南昌中心城市功能,促進三大城市組團之間的資源優勢互補、產業分工協作、城市互動合作,把長江中游城市群建設成為引領中部地區崛起的核心增長極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示范區。優化提升武漢城市圈輻射帶動功能,開展武漢市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建設中部地區現代服務業中心。加快推進環長株潭城市群建設,提升湘江新區和湘北湘南中心城市發展水平。培育壯大環鄱陽湖城市群,促進南昌、九江一體化和贛西城鎮帶發展。建設鄱陽湖、洞庭湖生態經濟區。
(二十七)促進成渝城市群一體化發展。提升重慶、成都中心城市功能和國際化水平,發揮雙引擎帶動和支撐作用,推進資源整合與一體發展,把成渝城市群打造成為現代產業基地、西部地區重要經濟中心和長江上游開放高地,建設深化內陸開放的試驗區和統籌城鄉發展的示范區。重點建設成渝主軸帶和沿長江、成綿樂(成都、綿陽、樂山)等次軸帶,加快重慶兩江新區開發開放,推動成都天府新區創新發展。
(二十八)推動黔中和滇中區域性城市群發展。增強貴陽產業配套和要素集聚能力,重點建設遵義—貴陽—安順主軸帶,推動貴安新區成為內陸開放型經濟示范區,重要的能源資源深加工、特色輕工業和民族文化旅游基地,推進大數據應用服務基地建設,打造西部地區新的經濟增長極和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提升昆明面向東南亞、南亞開放的中心城市功能,重點建設曲靖—昆明—楚雄、玉溪—昆明—武定發展軸,推動滇中產業集聚區發展,建設特色資源深加工基地和文化旅游基地,打造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的核心區和高原生態宜居城市群。
(二十九)科學引導沿江城市發展。依托近山傍水的自然生態環境,合理確定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間形態,促進城市建設與山脈水系相互融合,建設富有江城特色的宜居城市。加強城區河湖水域岸線管理。集聚科技創新要素,節約集約利用資源,提升信息化水平。延續城市歷史文脈,推進創新城市、綠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設。加強公共交通、防洪排澇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提高承載能力。
(三十)強化城市群交通網絡建設。充分利用區域運輸通道資源,重點加快城際鐵路建設,形成與新型城鎮化布局相匹配的城際交通網絡。長江三角洲城市群要建設以上海為中心,南京、杭州、合肥為副中心,“多三角、放射狀”的城際交通網絡;長江中游城市群要建設以武漢、長沙、南昌為中心的“三角形、放射狀”城際交通網絡;成渝城市群要建設以重慶、成都為中心的“一主軸、放射狀”城際交通網絡,實現城市群內中心城市之間、中心城市與節點城市之間1—2小時通達。建設黔中、滇中城際交通網絡,實現省會城市與周邊節點城市之間1—2小時通達。
(三十一)創新城鎮化發展體制機制。根據上中下游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和發展潛力,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下游地區要增強對農業轉移人口的吸納能力,有序推進外來人口市民化;中上游地區要增強產業集聚能力,更多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探索實行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掛鉤、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穩步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開展新型城鎮化試點示范,探索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構建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建立有利于創新行政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的設市設區模式。選擇具備條件的開發區進行城市功能區轉型試點,引導產業和城市同步融合發展。
六、培育全方位對外開放新優勢
發揮長江三角洲地區對外開放引領作用,建設向西開放的國際大通道,加強與東南亞、南亞、中亞等國家的經濟合作,構建高水平對外開放平臺,形成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全面提升長江經濟帶開放型經濟水平。
(三十二)發揮上海對沿江開放的引領帶動作用。加快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大力推進投資、貿易、金融、綜合監管等領域制度創新,完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打造國際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建立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基本制度框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通過先行先試、經驗推廣和開放合作,充分發揮上海對外開放的輻射效應、樞紐功能和示范引領作用,帶動長江經濟帶更高水平開放,增強國際競爭力。
(三十三)增強云南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功能。提升云南向東南亞、南亞開放的通道功能和門戶作用。推進孟中印緬、中老泰等國際運輸通道建設,實現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推動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合作,深化參與中國—東盟湄公河流域開發、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率先在口岸、邊境城市、邊境經濟合作區和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實施人員往來、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將云南建設成為面向西南周邊國家開放的試驗區和西部省份“走出去”的先行區,提升中上游地區向東南亞、南亞開放水平。
(三十四)加強與絲綢之路經濟帶的戰略互動。發揮重慶長江經濟帶西部中心樞紐作用,增強對絲綢之路經濟帶的戰略支撐。發揮成都戰略支點作用,把四川培育成為連接絲綢之路經濟帶的重要紐帶。構建多層次對外交通運輸通道,加強各種運輸方式的有效銜接,形成區域物流集聚效應,打造現代化綜合交通樞紐。優化整合向西國際物流資源,提高連云港陸橋通道橋頭堡水平,提升“渝新歐”、“蓉新歐”、“義新歐”等中歐班列國際運輸功能,建立中歐鐵路通道協調機制,增強對中亞、歐洲等地區進出口貨物的吸引能力,著力解決雙向運輸不平衡問題。加強與沿線國家海關的合作,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提升江蘇、浙江對海上絲綢之路的支撐能力。加快武漢、長沙、南昌、合肥、貴陽等中心城市內陸經濟開放高地建設。推進中上游地區與俄羅斯伏爾加河沿岸聯邦區合作。
(三十五)推動對外開放口岸和特殊區域建設。增強沿江沿邊開放口岸和特殊區域功能,打造高水平對外開放平臺。在中上游地區適當增設口岸及后續監管場所,在有條件的地方增設鐵路、內河港口一類開放口岸,推動口岸信息系統互聯共享。條件成熟時,在基本不突破原規劃面積的前提下,逐步將沿江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為綜合保稅區,探索使用社會運輸工具進行轉關作業。在符合全國總量控制目標的前提下,支持具備條件的邊境地區按程序申請設立綜合保稅區,支持符合條件的邊境地區設立邊境經濟合作區和邊境旅游合作區,研究完善人員免簽、旅游簽證等政策。推動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和農業合作區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在境外開設分支機構并提供融資支持。
(三十六)構建長江大通關體制。加強內陸海關與沿海沿邊口岸海關的協作配合,加強口岸與內陸檢驗檢疫機構的合作,全面推進“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模式,實現長江經濟帶海關區域通關一體化和檢驗檢疫一體化。在有效防控風險前提下,適時擴大啟運港退稅的啟運地、承運企業和運輸工具等范圍。推進口岸執法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和執法互助。
七、建設綠色生態廊道
順應自然,保育生態,強化長江水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力度,加強流域生態系統修復和環境綜合治理,穩步提高長江流域水質,顯著改善長江生態環境。
(三十七)切實保護和利用好長江水資源。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明確長江水資源開發利用紅線、用水效率紅線。加強流域水資源統一調度,保障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安全。嚴格相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優化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取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口,鼓勵各地區建設飲用水應急水源。建設水源地環境風險防控工程,確保城鄉飲用水安全。嚴厲打擊河道非法采砂。優化水資源配置格局,加快推進云貴川渝等地區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設。建設沿江、沿河、環湖水資源保護帶、生態隔離帶,增強水源涵養和水土保持能力。
(三十八)嚴格控制和治理長江水污染。明確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完善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制度,科學核定水域納污容量,嚴格控制入河(湖)排污總量。大幅削減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加大總磷、總氮排放等污染物控制力度。加大沿江化工、造紙、印染、有色等排污行業環境隱患排查和集中治理力度,實行長江干支流沿線城鎮污水垃圾全收集全處理,加強農業畜禽、水產養殖污染物排放控制及農村污水垃圾治理,強化水上危險品運輸安全環保監管、船舶溢油風險防范和船舶污水排放控制。完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環境風險大、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的產業園區退出或轉型機制。加強三峽庫區、丹江口庫區、洞庭湖、鄱陽湖、長江口及長江源頭等水體的水質監測和綜合治理,強化重點水域保護,確保流域水質穩步改善。
(三十九)妥善處理江河湖泊關系。綜合考慮防洪、生態、供水、航運和發電等需求,進一步開展以三峽水庫為核心的長江上游水庫群聯合調度研究與實踐。加強長江與洞庭湖、鄱陽湖演變與治理研究,論證洞庭湖、鄱陽湖水系整治工程,進行蓄滯洪區的分類和調整研究。完善防洪保障體系,實施長江河道崩岸治理及河道綜合整治工程,盡快完成長江流域山洪災害防治項目,推進長江中下游蓄滯洪區建設及中小河流治理。
(四十)加強流域環境綜合治理。完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加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細顆粒物)等主要大氣污染物綜合防治,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行業整治,扭轉中下游地區、四川盆地等區域性霧霾、酸雨惡化態勢,改善沿江城市空氣質量。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降低農藥和化肥使用強度,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強化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大力推進工業園區污染集中治理和循環化改造,鼓勵企業采用清潔生產技術。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污水管網建設,提高現有污水處理設施處理效率。
(四十一)強化沿江生態保護和修復。堅定不移實施主體功能區制度,率先劃定沿江生態保護紅線,強化國土空間合理開發與保護,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和保護力度,構建中上游生態屏障。推進太湖、巢湖、滇池、草海等全流域濕地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加強金沙江、烏江、嘉陵江、三峽庫區、漢江、洞庭湖和鄱陽湖水系等重點區域水土流失治理和地質災害防治,中上游重點實施山地丘陵地區坡耕地治理、退耕還林還草和巖溶地區石漠化治理,中下游重點實施生態清潔小流域綜合治理及退田還草還湖還濕。加大沿江天然林草資源保護和長江防護林體系建設力度,加強沿江風景名勝資源保護和山地丘陵地區林草植被保護。加強長江物種及其棲息繁衍場所保護,強化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和管護。探索建立沿江國家公園。研究制定長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四十二)促進長江岸線有序開發。建立健全長江岸線開發利用和保護協調機制,統籌規劃長江岸線資源,嚴格分區管理和用途管制,合理安排沿江工業與港口岸線、過江通道岸線與取水口岸線,加大生態和生活岸線保護力度。嚴格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統籌岸線與后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岸線資源集約利用水平。依法建立岸線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有效保護岸線原始風貌,利用沿江風景名勝和其他自然人文景觀資源,為居民提供便捷舒適親水空間。
八、創新區域協調發展體制機制
打破行政區劃界限和壁壘,加強規劃統籌和銜接,形成市場體系統一開放、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生態環境聯防聯治、流域管理統籌協調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
(四十三)建立區域互動合作機制。加強國家層面協調指導,統籌研究解決長江經濟帶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建立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發揮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農業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以及環境保護部華東、華南、西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等機構作用,協同推進長江防洪、航運、發電、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之間協商合作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區域合作中的重大事項。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建立各類跨地區合作組織。
(四十四)推進一體化市場體系建設。進一步簡政放權,清理阻礙要素合理流動的地方性政策法規,打破區域性市場壁壘,實施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和標準,推動勞動力、資本、技術等要素跨區域流動和優化配置。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擴大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提高基礎設施網絡化、一體化服務水平。
(四十五)加大金融合作創新力度。適時推進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在中上游地區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引導區域內符合條件的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企業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進行股權融資、債權融資、資產重組等。探索創新金融產品,鼓勵開展融資租賃服務,支持長江船型標準化建設。鼓勵大型港航企業以資本為紐帶整合沿江港口和航運資源。鼓勵政策性金融機構加大對沿江綜合交通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
(四十六)建立生態環境協同保護治理機制。完善長江環境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和預警應急體系。鼓勵和支持沿江省市共同設立長江水環境保護治理基金,加大對環境突出問題的聯合治理力度。按照“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探索上中下游開發地區、受益地區與生態保護地區試點橫向生態補償機制。依托重點生態功能區開展生態補償示范區建設。推進水權、碳排放權、排污權交易,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四十七)建立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協調機制。適應上中下游勞動力轉移流動的趨勢,加強跨區域職業教育合作和勞務對接,推進統一規范的勞動用工、資格認證和跨區域教育培訓等就業服務制度。加大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的落實力度。應對長江事故災難、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跨區域突發事件,構建協同聯動的社會治理機制。建立區域協調配合的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加強跨區域重點工程項目的監管,有效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完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扶貧機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